節錄自http://microwave.myweb.hinet.net/micrwave.htm
電磁波的定義:電場與磁場的交互作用而在空中產生的行進波動。波長=光速÷頻率。電磁波的速度在空氣或真空中皆為光速,即每秒行走3O萬公里,頻率為波長在每一秒內通過一定點的次數(我們稱為Hz赫茲),大哥大900MHz之波長為[波長=3O萬公里÷(900×1百萬)〕其波長為35公分。同理1800MHz波長就只有I6﹒5公分了。波長不同,功用不同,光速一定,波長愈長,頻率愈少,反之,波長愈短,頻率愈高。X光、伽瑪射線,其波長比紫色光0.4微米左右更短,我們稱為"游離幅射線",該種電磁波之穿透力就非常強。試想核能電廠往往要用二、三十英吋厚的鉛牆來阻擋幅射線外洩。
在100MHz到300MHz之間,不管電場、磁場及電磁波都是最傷人體的頻率範圍,所以在這個範圍內工作之人就要特別注意了。故若有家用電腦,其主機板之頻率為1OOMHz至300MHz之使用者,最好換成300MHz以上的電腦。超過300MHz時可以不考慮磁場與電場傷人的問題。只要沒有電磁波外洩即可。而IOOMHz到300MHz之間,要比較電場、磁場及電磁波三者傷人程度的比較,以磁場傷害最大,電磁波次之,電場程度最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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