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

將之過,用兵之災

將有五危﹕必死可殺﹔必生可虜﹔忿速可侮﹔廉潔可辱﹔愛民可煩。凡此五者,將之過也,用兵之災也。在戰略上要藐視敵人,在戰術上要重視敵人!打得贏就打,打不贏就走。暮色蒼茫看勁松,亂雲飛渡仍從容。

孫子曰:凡用兵之法,將受命 于 君,合軍聚眾,圮地無舍,衢地交和,絕地勿留,圍地則謀,死地則戰。途有所不由,軍有所不擊,城有所不攻,地有所不爭,君命有所不受。故將通于九變之利者,知用兵矣;將不通于九變之利,雖知地形,不能得地之利矣;治兵不知九變之朮,雖知地利,不能得人之用矣。
是故智者之慮,必雜于利害。雜于利,而務可信也;雜于害,而患可解也。是故屈諸侯者以害,役諸侯者以業,趨諸侯者以利。
故用兵之法,無恃其不來,恃吾有以待也;無恃其不攻,恃吾有所不可攻也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